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脱贫人口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十人社函〔2022〕24号)精神,经我单位初审,拟对2024年张湾区第三批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71人,金额为30900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8652990
联系单位及地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
附件:张湾区2024年第三批脱贫劳动力享受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公示明细表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张湾区2024年第三批脱贫劳动力享受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公示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