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 办公地点、值班电话(含投诉电话) 十堰市文化路7号,值班电话:8110857 职能配置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具体办法;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实施办法。 ⑵组织编制(修编)、实施全区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全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估。 ⑶组织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辖区内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与保护;负责申报、实施本辖区内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呈报年度用地计划,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⑷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划拨、出让、转让、抵押等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⑸负责辖区内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工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 ⑹负责审核、申报个人建设用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低产田、冷浸田改造手续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临时用地管理。 ⑺依法统一管理辖区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对辖区个人改变土地用途、房屋出租、乱搭滥建实行统一管理,依法征收其改变用途应交纳的费用及地租。 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防治工作。 ⑼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查处辖区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⑽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名录、领导分工 局长、党支部书记袁光辉,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方和平,分管土地利用与地籍管理科、地矿与地质环境科、土地整理中心、国土资源所。 副局长王伟,分管办公室、规划与耕保科、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电话 ⑴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保密、人事劳资、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接待、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电话:8110887 ⑵耕地保护规划科 负责编制和修订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个人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农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负责辖区内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工作。电话:8110689 ⑶土地利用与地籍管理科 负责审核、申报个人建房用地手续;协助上级部门办理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等手续;负责对个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临时用地管理。负责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相关资料的审查申报,农村宅基地的调查、审核登记、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的核发,土地调查、统计及其动态监测;开展辖区范围内的个人土地使用证年审。电话:8110877 ⑷地质环境管理科 负责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重点滑坡体人员和财产紧急疏散预案;负责落实重点监测点(区)所在乡镇、村、组观测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按规定报送监测数据,协助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电话:8110876 下属机构及工作职责 ⑴国土资源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决议、决定;管理好辖区城乡地政;开展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依法核发权属证书,认真搞好土地统计、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办理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手续,开展土地隐形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编制所辖区乡镇、街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搞好实施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辖区内土地利用、保护、改造管理及动态监测;协助上级部门依法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城国土资源所:8523709,汉江国土资源所:8613001, 花果国土资源所:8541381,西城国土资源所:8587001, 黄龙国土资源所:8581090 ⑵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监察方针;实行动态巡回检查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把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负责对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110897 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编制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建立区级耕地指标储备库……负责对列入储备和城市规范内用作建设用地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电话:8110886 ⑷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适合建设居民小区的土地进行收回、收购、开发、储备,适时安排入市交易;为用地单位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咨询服务。电话:81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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