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区委日常工作的处理,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安排,区委各种会议会务的安排筹备、组织协调,办理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2、负责区委文件的承办和区委有关文件、文稿、区委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3、围绕区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负责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上级党委和区委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 4、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密码保密,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文件和区一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机密文电的传递,负责对市委的公文交换,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 6、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工作。 7、负责处理区委各部门、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及各乡镇街办、开发区党委请示区委的有关问题。 8、负责协调、安排区委和区委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9、负责办公室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党务和群团工作。 10、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11、负责区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经费预算、财务计划和区委办公室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归口和挂靠区委办公室的区信访办公室、区委“610”办公室、机关党委的管理工作。 13、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1、秘书科 负责起草、办理各种公文,起草领导讲话和其他公务性文稿;负责区委各种会议的通知及起草;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文件、文字材料的格式、校印把关;负责区委工作要点、区委办公室工作目标,以及区委、区委办公室工作总结的起草;负责区委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做好办公室文件传阅处理;协助领导搞好办公室内部的协调工作;负责区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科长会议、干部会议记录。 2、综合科 负责区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区委各种会务工作及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的会议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委办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区委重要接待活动所需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处理区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目标的起草、审批、下达、考核、验收和奖惩兑现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区委党委会议室的管理、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文明办公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区委领导和办公室的工作用车、工作接待车辆的调度、管理、车辆维修、对司机人员的法律安全教育。 3、史志办(党史办、地方志办)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区党史、地方志规章制度,实现记史、修志工作制度规范化。负责征集编写张湾历史大事记和建区以来我区历届党政军领导的工作回忆录;协调组织征集编写中共张湾组织史资料;负责张湾区地方志资料的搜集、编研、编纂;完成区政府委托区地方志编辑出版的《张湾年鉴》、《张湾志》和其他地方志书刊;利用党史研究成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市党史办及社团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和上下联络工作;指导各乡镇街办、开发区和区直各单位,开展党史研究和宣传工作;编辑区委和区委办公室工作大事记。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文书科 负责公文签收、登记、拟办、分发、送批、传阅;负责外 市、县来文来函的办理;负责各乡镇街办及开发区和区直单位党组的请示、报告等文件、材料的办理;负责区委领导信件批示的处理;负责区委、区委办文件的送审、缮印和核发;负责全区党的密级文件管理、清退和销毁;负责区委和办公室文书档案、声像资料的收集、鉴别、立卷归档、管理和开发利用;管理区委和区委办公室印章,管理打字室,负责文稿打印、校核、装订、分发;负责办公室报刊征订及分发;负责办公室财务会计、出纳核销、工资发放工作。 5、信息科 负责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向市委办公室及时报送我区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情况;向区委党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副区长报送信息和要情;指导全区党委系统信息的业务工作,编发《张湾信息》、《区委内参》。 6、区委督办检查室 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决议在全区贯彻落实的督办检查,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承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领导同志批示、批件落实的督办检查,报告结果;负责对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带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核查督办;负责书记办公会、区委党委会的通知及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整理编发会议纪要;下发《督办通知书》、《催办通知书》,编辑《督办通报》、《督查专报》,指导全区党委系统督办检查业务工作。 7、区委政策研究室 负责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承担区委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对全区调研力量进行组织、协调,发挥调研中心的作用;负责编辑区委刊物《领导参考》;组织办公室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8、区国家保密局(保密办) 按照《保密法》,开展群众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辖区单位制订并执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范》,督促、指导辖区单位确定具体事项的密级及保密期限;按照法定审批权限,审查辖区所属单位需公开发表和对外交流的数字、资料、技术、产品、图纸与实物;拟定、组织本辖区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方案,并事后进行检查总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保密通讯、办公自动化建设;组织安排保密工作检查和区委保密委员会确定的专项保密检查;督促查处本辖区失泄密事件,对造成泄密事件的当事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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