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上级统战部、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三)协助区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受区委委托主持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谈心会;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培养、推荐各民主党派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 (四)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荐有影响一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和港澳人士担任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排区政协委员等;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区级和乡镇、街办、区直有关部门的副科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做好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按照有关政策指导做好台胞来我区定居工作,调查研究台胞定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六)联系海内外工商界代表人士,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 (七)协助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推荐工作。 (八)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九)指导、协调区属各单位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工作;管理台湾事秀工作。 (十)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负责对台经贸、联络工作;协调处理我区涉台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工作;负责对台日常事务及台胞、台属接待工作。 2、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文件起草,公文收发、传递;负责部内档案、印章管理及办公用品购置管理;负责部机关工作用车的调度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部内业务经费的帐务管理工作;负责部内会务及接待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