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统筹区域经济的发展,指导各产业培植龙头企业,筹划区域经济发展布局; (二)监测、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区域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参与草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相关的行政执法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指导、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五)依照《电力法》履行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并对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用电进行监督管理; (六)指导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重组等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 (七)组织、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参与区域经济重大问题的调研;制订工作计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信访、普法、扶贫、督办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和局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企业改革及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企业干部职工培训与教育工作;负责企业、机关老干部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及监测,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目标考核;负责工业企业统计工作;负责企业工业品对外参展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交通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三)电力科(区“三电”办公室) 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管理;承担区“三电”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企业科 负责协调相关经济职能部门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的服务与优化环境工作;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对外推介名优产品;负责乡镇企业的统计工作;依法维护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综合科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承担发改、科技委托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