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张湾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办公地点:十堰市车城西路145号;值班电话:8528133 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法规和农业机械、农业航空、设施农业工程的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和农用航空及设施农业工程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速度、步骤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组织规划实施,跟踪反馈规划执行情况。 (三)对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副业、渔业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和农用运输机械的使用管理、安全监理、教育培训、科研推广、试验鉴定、维修服务等工作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和农机市场管理;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等机械进行产品机构调整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四)负责农机化科技兴农、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项目、农产品、节能和农机技术改造、基本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调查、论证、立项、申报、实施以及重大农村科技项目的组织攻关。 (五)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农田作业和抗灾救灾;归口管理农村集体机电泵站和农机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申请、分配和管理;负责提出农业救灾柴油、农业机械、农机维修材料的需求预测和优惠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农机专项资金的农用柴油及购机补贴资金的计划、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审计。 (六)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维护农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农民增加农机投入。 (七)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技能鉴定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 (八)指导农机系统财务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化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农机化信息。 (九)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农机化民间团体和学术团体的活动。 (十)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名录、领导分工 吴继东(局长),负责全面工作。鲍隆刚(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综合和管理科工作。 内设机构:科教科、综合科、管理科、产业发展科 (一)综合科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掌握全区农机化工作动态;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化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调查研究、综合信息,指导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新闻宣传;组织拟定农机化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农业机械化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督促实施;负责有更综合性报告和文件起草;管理全区农机化外事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保密、督办、档案、保卫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后勤工作;拟定局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产业发展科 负责研究提出农机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农机化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工作;引导农机、牧机、林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的调整;负责农机化统计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分析和提供统计信息;参与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政补贴政策和措施的拟定;负责农机化行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外经项目资金的综合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和全区农机管理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三)管理科 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对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进行指导;拟定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农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并实施监理,核发牌证、驾驶证、操作证和技术档案管理;负责农机使用管理、年检年审工作,规范整顿农机市场;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协调管理农村集体泵站;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和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用油、救灾用油的需求预测和供应,油料优惠政策的协调和油料市场的监督管理;提出农用柴油及补贴资金分配意见;指导各乡镇农机管理业务和农机供油网络建设及经营活动;指导农机推广、推广节油新技术。 (四)科教科 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和全区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发展规划;组织农机产品及配件的试验鉴定、技术检验、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技术标准拟定工作;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推广项目的调查、论证、立项、申报和重大技术的协作攻关,关键机具及技术的引进、开发与推广,负责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工作;提供农机产品信息;负责农机驾驶、操作、维修和各类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与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担农机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机学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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