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百佳村民委员会”“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情况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百佳村民委员会”“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18〕7号)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民政局党组研究,拟推荐花果街道办事处花园村、汉江街道办事处阳光社区,车城路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主任张道书同志为全省“百佳村民委员会”、“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日。若有异议,请直接联系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联系电话:8693165。
张湾区民政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