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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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来源: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张湾区行政审批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
2021年10月,十堰丽格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张湾区紫霄大道8号天麟时代12号楼设置“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
一、设置单位:十堰丽格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二、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
三、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及级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四、选址:张湾区紫霄大道8号天麟时代12号楼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床位(牙椅)数:0
七、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具体诊疗科目经执业验收后登记确认。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十堰市张湾区行政审批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十堰市张湾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 0719-8563556
联系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凯旋大道9号国瑞蓝山郡(张湾区市民之家)
邮 编:442000
十堰市张湾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