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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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来源: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862号)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文件要求,为做好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拟组织召开十堰市张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点
地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十堰市张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三、人员名额
1.依申请听证代表各额:每个乡镇、县级工业园区2-3名;
2.邀请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四、申请听证人员条件
1.十堰市张湾区范围内的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及法定住所在十堰市张湾区所辖区域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到会。
五、报名方式及时限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合法证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与联系方式)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区分局204室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书,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
六、其他事项
1.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和法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发言准备,发言不宜超过5分钟;
4.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及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及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十堰市张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韩雪松,电话18372633523
特此公告。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