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的通告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zhangwan.gov.cn
2024-01-02 来源:十堰市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二、申报要求
对于2023年已申报并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重新申报;对于新增的符合相关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注销等原因已不符合相关界定标准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由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程序
各社会单位可参照《湖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相关标准内容,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于2024年2月29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报送到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全区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向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联系人:周玲,联系电话:0719-8692076。
附件: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 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
十堰市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