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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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来源:张湾区教育局
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方案,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中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小学音乐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但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具体安排如下:
7月8日上午:A01-A11岗位
7月8日下午:B01、B02岗位
7月9日上午:B03-B09、C01、C02岗位
7月9日下午:D01岗位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市车城路52号张湾区教育局317室(人事股办公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前往审核,逾期视为放弃。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据实填写)。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周内查询结果),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复核;2024年国外、境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待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复核;对于已申请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由申请认定机构或院校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即时在线查询结果(显示已申请认定),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复核。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参加中小学体育岗位(A10、B07、C02)招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从篮球、足球、排球、田径、健美操五个专项中选择其中一个专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请考生提交《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专项选择确认书》(附件5)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数少,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四、特别提醒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程,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如实提供所需证件资料或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五、相关事宜
1.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附件6)。
2.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按要求线下或线上提交《自愿放弃声明》(附件7)。线上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请将PDF版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箱地址:496039887@qq.com。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19-8619556,0719-8619651。
附件1: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3: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张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专项选择确认书.docx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