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湾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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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来源:张湾区司法局
中共张湾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整体推进,副组长按照分工领域牵头安排、督促检查,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为具体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严格销号标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分解到各责任股室,共制定整改措施83条,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整改规范制度类文件2个,开展专项督查1次,专项治理1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一体推进。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司法行政疑点、难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力求以点带面,将同类问题举一反三,一并整改到位,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
四是坚持效果导向,推动走实落地。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和整改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度,及时破解整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同时,对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督导,紧扣时间节点,采取指导、约谈、“回头看”等措施,先后6次督导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缺乏系统性,学懂弄通做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有关文件纳入2024年春季党员轮训、政治轮训学习内容。二是坚持党组学习与党组中心组学习同安排同部署,局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9次。三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自学《律师法》,邀请法学专家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讲授《律师法》新修订的内容。
2.关于“理解不够全面,执行制度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十个严禁”相关内容,印制“十个严禁”明白卡发放给全体干部随时学习。二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梳理2023年度未报送的重大事项档案资料,整理归纳后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报送。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周一”例会制度,对工作推进迟缓的股室及时提醒督办,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建立月清单工作制度。将司法行政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按月分解、按月督办,确保工作每月有进展、有成效。三是围绕“如何建设高质量法治张湾”为主题开展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成员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主动认领、迅速整改。
4.关于“主动作为不够,部门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组织区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解读《张湾区社区矫正信息核查工作机制》《张湾区安置帮教工作指引》,压实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印制《张湾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手册》,明确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及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开展“两类”特殊人群、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5.关于“注重社区矫正工作实效的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前调查评估、入矫宣告和请销假制度,确保依法矫正。二是建立社区矫正督导检查机制,牵头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矫正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定期对各乡镇矫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杜绝脱管漏管。三是强化帮教机制,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明确村(居)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范围。
6.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张湾区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行动分解》,扎实开展“回头看”,认真收集自查情况报告和问题线索台账,做好档案归档工作。二是持续做好法治惠民项目。通报2023年法治惠民事项完成情况,组织实施好2024年法治惠民项目。三是组织“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以“菜单式”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载体,累计为150余家企业解答债务、劳务、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
7.关于“行政执法监督跟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司法局与区纪委监委联合成立检查组,每年对4至5家单位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问题由司法局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纪委监委作出处理。2023年对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4家单位反馈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各单位已整改,并向区司法局反馈整改情况报告。
8.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优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修订完善《张湾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对党政机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管理,印发《张湾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档案工作的通知》,规范党政机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档案标准。三是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已为全区108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服务不少于2天。四是加大法律进企服务力度,已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2场次。五是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实效,今年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1件,法律帮助265件,法律咨询356余人次。
9.关于“矛盾纠纷化解有‘走过场’表现,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整合全区各类资源,建成张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023年,全区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驻所民调、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开展排查4053次,调解矛盾纠纷3747件,调解成功3593件。二是组织开展区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首批发放证件288个。三是严格做好驻所民调室和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今年以来,派驻调解室共调解矛盾650件。
10.关于“体制改革进度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张湾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功创建行政复议应诉“一链三环”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监管,在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规范管理行政执法证件。三是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已完成在线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化执法。
11.关于“司法所建设力度不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阵地建设,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督导车城、花果、红卫、西沟、柏林、黄龙司法所规范达标,顺利通过市局验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招录公务员和聘用社区矫正协理员充实到司法所,基本实现“2+N”人员模式。三是加强司法所管理,按照双重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人员考勤情况乡镇管理,报司法局备案,司法所负责人调动按程序征求乡镇街办意见建议,并报组织部门审批备案。
12.关于“人员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调解经费,已于2023年12月前将驻所民调室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13.关于“党风廉政档案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档案材料开展全面自查,补齐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评鉴表部分评鉴意见,及时收集归档相关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档案资料。整理完善2023年领导班子谈心谈话相关资料。
14.关于“律所律师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举烛律所党支部按期完成换届,局机关选派党建指导员,督导律所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加大对律师考核力度,组织召开区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述职大会,通报年度区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指导举烛律所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3项规章制度。四是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回访和投诉查处工作,定期抽查回访受援人,压实责任,杜绝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15.关于“日常监督提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集完善2021—2023年新招录人员谈心谈话活动相关资料,后期严格执行《张湾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二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大排查、大讨论活动,全面梳理工作岗位风险和监督管理的薄弱点,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106个,制定防控举措112条,力争做到各岗位风险清晰可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6.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刻,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先后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赴市看守所和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学、听、看、讲”中讲纪律、知敬畏、守底线。
1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促提醒,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的通知》,在全区开展法治建设调研。三是理顺公证处体制机制。加强对公证处各项工作指导、考核和管理,向区委呈报《关于车城公证处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报告》,理顺公证体制机制。
18.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内容,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自整改以来组织召开的6次党组会,均提前向各位班子成员征集议题,会议中班子成员对议定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后,“一把手”最后发言,确保了集体决策的民主性。
19.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要求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张湾区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自整改以来,局党组会议先后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费用等大额支出列入议题,经班子讨论表决后予以执行,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
20.关于“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多次召开协调对接会,向区委呈报《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套改相关问题的报告》。二是理顺公证处体制机制。张编发〔2017〕9号文件明确车城公证处为区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制定《车城公证处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证处各项工作指导、考核和管理。三是规范挂牌局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复议股”,属于办案功能室,已作解释说明。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春季党员轮训,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严格执行支部请销假、签到制度,收集整理2023年支部书记讲党课台账,完善2023年4-12月支部主题党日相关资料。
22.关于“组织生活欠缺动真碰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组织生活会开展“回头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认真加以整改。二是认真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会议程序,严审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做好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专人发放和收回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认真做好统计,并向党员做好公示通报,公示结束无异议按时上报机关工委。
24.关于“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共谈话48人次,做到全覆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机关与司法所、党员之间要做到敞开心扉,凝聚共识。
25.关于“基层调研服务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领导班子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到包联司法所至少开展一次工作调研。二是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局班子成员和干部结合“三问三评三比”活动,集中走访辖区企业25家,“两代表一委员”23名,困难群众23名。
26.关于“关心服务基层不够贴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82人次。二是建立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今年来,对13名股室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极大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提高整改质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持续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不反弹。
三是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效。切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运转机制,推进区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2123;电子邮箱:zwqsfj@163.com;通讯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43号;邮政编码:442000。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