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范围内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的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zhangwan.gov.cn
2026-03-16 来源:十堰市张湾区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与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管理问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伪造医院文书;以免费住院等不正当手段违规招揽患者;分解住院、连续住院;殴打患者、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患者权益;执业登记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审核材料等问题。
(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拉拢诱导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等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隔空刷卡骗保、伪造医保报销凭证骗保;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虚假开具药品耗材骗保;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病历,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骗保等问题。
(三)过度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开展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不合理套餐式、捆绑式组合检查检验;对患者实施与疾病关联性不高的诊疗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结算等问题;住院率畸高、群众负担过重等问题。
(四)药械流通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制售假劣药品;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药品随意定价、“阴阳价格”、串换项目、高频高额团伙性购药倒药;开具超出合理病情需要、超出规定用法用量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与奖励
为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织密基金监管网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及医药机构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业内人士及知情人积极参与监督,客观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一)举报渠道
来信来访: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7楼区医保局702室,邮编:442000;
举报电话:0719-8519609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2279691752@qq.com。
(二)举报奖励
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湖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奖励标准根据查实的违法违规套取、侵占医保基金金额确定。
特此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当前位置: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3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