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张湾新闻

张湾出台加快昌升商贸城市场培育暂行办法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zhangwan.gov.cn

2017-05-02

 本网讯(秦楚网)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庹海波 报道:记者从4月28日召开的2017昌升国际商贸城开业发布会上获悉,十堰昌升国际商贸城一期开业在即,张湾区出台《关于加快十堰市昌升(国际)商贸城市场培育暂行办法》,对于6月30日以前进入昌升(国际)商贸城开业运营的商户,按照法律认定的建筑面积给予80元/平方米的梯级资金扶持。
  据悉,为支持省级重点实施项目和全市唯一新批准的生活性商贸物流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助推张湾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有关文 件精神,经张湾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昌升商贸物流城市场培育资金纳入张湾区新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范围,对限期入驻昌升商贸 城一期市场内的商户给予资金政策扶持。
  据介绍,扶持范围为:专项扶持资金范围重在鼓励和支持在十堰市昌升(国际)商贸城按期开业的商户。扶持原则为:专项扶持资金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合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确保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
  扶持标准为:凡是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进入昌升(国际)商贸城开业运营的商户,按照法律认定的建筑面积(用于办公、仓储、生 活等不包括在内)给予80元/平方米的梯级资金扶持。对于6月30日以后开业的商户不予资金扶持。
  营销扶持为:对于入驻商户年应税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应税销售收入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扶持条件为:商户必须是在昌升(国际)商贸城完成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税收在张湾区税务部门完税并且税收入张湾区国库的商户,有市场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的,必须有完备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或昌升商铺购房合同。租赁经营的,必 须有完整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营销扶持有效期为三年。
  会上,还发布了十堰昌升置业有限公司将出资1500万元资金扶持商户,其中1150万元作为开业运营资金,350万元作为装修开业资励 。奖励共分两项,凡于2017年5月20日前,到达十堰昌升国际商贸城物业公司办理装修手续,并按上述规定时间进场装修的昌升一期商户 ,每户(不按间数)均可获得1000元现金的装修启动扶持金。凡于2017年5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按照《十堰昌升国际商贸城装修管理 规定》全面完成装修,即可参加装修开业奖励评审,一等奖可获得10万元现金装修开业奖励;二等奖可获得5万元现金装修开业奖励;三 等奖可获得2万元现金装修开业奖励;先进可获得3000元现金装修开业奖励。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主办:中共张湾区委 张湾区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85号

备案号:鄂ICP备17000626号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联系电话:0719-8665283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30009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309号

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