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1090312/2021-48475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16:12:48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十财预发〔2020〕226 号

张湾区财政局∶

为促进服务业稳就业、保市场主体、加快疫后恢复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区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万元,其中∶“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奖补资金万元。上述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通过2020年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  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且保持不变。各区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括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 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此次下达各区补助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到期后,由省级财政统一偿还。各区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应按中央、省要求,积极与发改、商务等部门沟通,将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特别是要优先保

特此通知。

附件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分配表


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级次

合计

直达资金(资金标识01004抗疫特别国债)

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补助

“与爱同行、惠游湖北”奖补资金

张湾区

1274

1152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