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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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90312/2021-1225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15:26:22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张湾区发展和改革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建议和经济运行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区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区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研究论证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做好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落实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6、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总量和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区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级和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做好区域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并推动实施区级新型城镇化工作。

8、负责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落实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10、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全区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1、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落实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政策;贯彻实施循环经济战略,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3、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能源发展规划,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配合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

14、负责全区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监测、监察、评价、考核,全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5、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模式创新。

16、负责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具体工作;组织地区间的对口支援,与对口协作单位的联系、协调,深化协作领域,扩大协作成果,促进地方发展;协调做好支援新疆建设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价格改革方案。监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及时提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方案,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由机关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家即区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区节能推广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编制人数共25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4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05.3万元。与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380.32万元相比,总收入增加24.98万元,6.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调入2人、自收自支2人人员经费列入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05.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6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比上年部门预算增加24.98万元,6.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调入2人、自收自支2人人员经费列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05.3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调入2人、自收自支2人人员经费列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3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24.98万元,6.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调入2人、自收自支2人人员经费列入预算

(一)基本支出34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6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6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二级单位价格认证中心涉案涉纪财务认证工作经费5万元;二是办公场所房租9.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金额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争取前期工作经费6万元。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金额40万元。主要用于张湾区对口帮扶新疆86中心团连队建设,每年援助资金(物资)不低于4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36万元,2020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2.36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国家、省发改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区视察、督查、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无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费)计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8.8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6万元福利费0万元,工会经费6.96万元,水电费2.7万元,差旅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36万元,培训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1.28万元,离休公用0万元,维修费0万元,退休公用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取暖费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7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04.78万元,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了299.12万元,减少42.49%,原因是对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编制预算。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22.78万元,主要是单位购置各类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

2、服务类政府采购382万元,主要是单位信息技术、印刷、评估、咨询服务等。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项目有4个,涉及金额60.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和附表十。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用车,无办公用房,租房办公。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下载查看)



附件: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关于2021年度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未公开汇总预算及所属单位预算的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