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11090312/2022-1620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3日 18:10:00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号

张湾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三) 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对外合同、框架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四)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由局机关及下属二家二级部门组成。其中:本部门行政和全额事业编制43人,我局现有行政编制34人,2022年部门预算管理的实有在职人数为35人,退休人数为16人。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调查与综合;研究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局机关各项活动,协调各股室;起草、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机关文印、信息收集编发、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机关财务、保密、信访、保卫、值班、应急处置;机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技术服务和保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本部门、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局机关及局属部门评先创优、纪检、劳动工资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

(三)法治调研督察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上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起草审核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督导检查,拟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全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行政复议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有关裁决事项;办理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调区直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审核报批相对集中执法权;法制协调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审查行政权责清单的合法性,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六)法治教育股。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基层股。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承担区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指导帮教安置,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律师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九)社区矫正工作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全区工作计划,考核奖惩矫正对象;协调公检法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对象。

下属二级部门为十堰市车城公证处和十堰市张湾区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张湾区司法局预算总收入76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68.66万元,与 2021 年相比,总收入增加100.99万元,增幅13.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经费增加。

2022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8.6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服务支出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6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3万元。较上年总支出数增加100.99万元,增幅13.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68.6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100.99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8.6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100.99万元。

收入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66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100.99万元,变动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626.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2.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55.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奖励性支出。

(2)项目支出1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普法宣传费用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指导、协调、组织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支出,包括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购买普法书箱,开展学习培训,制作法治宣传专题片及宣传展板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普法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宣传资料撰写与制作发放等方面的支出。

②公共法律服务费用8万元,主要用于区法援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支付案件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③律师管理费用5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部门及张湾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支出。

④基层司法业务费用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行业专业性人民调委会聘任费用,人员调解员培训、调解案件补贴的支出。

⑤社区矫正费用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规范化管理、培训、调查评估等支出。

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5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行政复议工作和区直部门法律顾问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2 年张湾区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55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8.1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2022 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下降0%。主要是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本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降低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5万元,较上年预算 1.48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运行经费55.63万元。其中办公费17.01万元,培训费3.99万元,工会经费5.32万元,福利费6.05万元,其他交通费21.7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9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19万元,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17万元,主要是系统各部门购置各类设备、家具、办公耗材等。

2.服务类政府采购102万元,主要是用于辖区内108个村、社区及区直部门法律顾问聘请服务费用;法治股、矫正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的档案材料印制、法治文化建设、宣传材料印刷、读本征订等;政府购买服务配备13名社区矫正协理员和驻派出所诉前调解专职调解员。

3.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仍保留车辆一辆,为一般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比上年度无增减变化;办公房屋为区行管局统一调配使用的位于十堰市车城路43号的311.58平方米房屋,其中办公用房97.48平方米、专用房屋214.1平方米。

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4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本部门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41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一: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总结表彰“七五”普法先进,提请区委、政府转发“八五”普法工作规划,人大作出决议,启动全区“八五”普法;目标二:大力组织律师参与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的办理,保障和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目标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律师工作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区108个村、社区及区直各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为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合同审查、文件审查等,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目标四:完成对调解员、监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及时完成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矛用化解工作、减轻维稳压力,为张湾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保障社会安定;目标五:完成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心理矫治、困难帮扶、风险评估等工作;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全区、全市、全省、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实现安置率达90%,重点人员帮教率达97%,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目标六: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开附表10-1。

(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张湾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