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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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90312-2019-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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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11日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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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张湾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和引导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有力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1.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根据《张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细化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节点和分项目任务目标,确保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

2.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办开发区、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前谋划新一轮机构改革,实行政府法制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一肩挑,统筹力量,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3.将依法行政纳入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评议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科学设置分值权重,制定了《张湾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了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硬约束”,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出台并严格执行《张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到实处。政府法制机构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区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全区43个部门均聘请了律师,参与依法行政,发挥“法律智囊”作用,为政府有效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2.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政府采购,106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实现区、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七五”普法扎实推进,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和普法任务清单,创新“互联网+普法+法治服务”宣传模式,顺利通过市对区中期督导检查。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建成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106个,实现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双丰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3.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先后开展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进一步摸清了规范性文件底数,优化了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落实国务院、省、市部署,回应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烦民”证明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办理农家乐登记房证明”“非婚夫妻关系同居证明”等44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动部门协同协作,实现信息互通。

(三)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1.全力推进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科学设置机构、整合职能、核定职数,实现人岗匹配,防止人浮于事,促进人尽其才。推进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沉执法力量。抓好事业单位改革,调动干部积极性。严格推进大科室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2.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完成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网迁移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等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网上办理事项服务指南1369项结合省、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情况,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职权运行,实现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制定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确保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5%以上,确保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大厅“应进必进”,确保“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5%以上,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的材料减少70%以上,力争区级200个以上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做到干部多操心、群众少跑腿。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专项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加强了日常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转变市场监管模式,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了《张湾区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年)》,调整完善“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调整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全年开展随机抽查77次,公布抽查结果77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等“任性检查”问题,防止权力寻租和执法腐败。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文书制作归档装订方面五个方面开展评比,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完善了体制机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行政内部监督。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动审计全覆盖,加强政策跟踪,重点审计扶贫资金、财政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审计制度建设,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清理规范重点支出,进一步公开区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对照满意率、落实率、公开率、时效率“四率”考核标准,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宝贵建议和真知灼见,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实现了办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双提升”。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和《张湾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全年13件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杜绝了“告官不见官”的现象。积极开展执法人员观摩旁听庭审等活动。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召开“两法衔接”专题联席会议,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之间良性互动和工作交流不断增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入口”,进一步明确了立案审查要件和标准,提高了审查效率。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评议,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大行政复议依法调解力度,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全部办结,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2.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70件,调解成功76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在区法院设立的诉前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各类案件136件,涉及金额700余万元,促进了社会稳定。

3.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发挥区综治中心作用,完成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试点建设。全面推行“周一大接访”制度,排查矛盾、化解积案、解决问题,探索村、社区“法治诊所”机制,组织法律顾问、社区民警开展“五诊”(坐诊、巡诊、疗诊、约诊、网诊)服务。探索实施“1+3+N”多方联动和诉前调解机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引起人民网和《湖北日报》关注与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如有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还不强;制度建设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不规范的情形也还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按照中央、省、市改革精神及统一安排部署,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的标准学习领会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谋划和推进新形势下的政府法制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落实,努力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落实中央、省、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的督导落实,跟踪问效,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在2019年年底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三是以更高的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张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

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的管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巩固证明事项清理成果,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再次出现。

五是以更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现象,有效解决乱执法、不执法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机制,规范裁量行为,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六是以更强的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组织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活动,组织举办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等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讲座,推动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

  

  

  

  

张湾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