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11090312/2021-0989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6日 17:06:26
发布机构
张湾区司法局
文号

张湾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科学领导下,张湾区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区相关文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张湾区转型跨越发展和“一心三区五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

1.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张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年度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细化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节点和分项目任务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各项指标体系全面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2.机构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全面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完成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与领域,全面规范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稳步推进街道体制改革,4个街道赋权,推进编制下沉,执法力量下沉,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下放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职责权限。

3.“放管服”改革彰显便民实效。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模式,审批服务事项网办开通率99.78% “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效显著,696项事项纳入网上平台受理,通过全程网办、按时办结、快递送达,全区419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77项实现“零跑腿”;梳理公布政府各类清单,公布区直相关部门1205项、乡镇街道597项权责清单、收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布

(二)健全行政制度,优化政务环境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先后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等类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优化了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把关,将有关硬性要求贯彻始终,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参与,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履行报备职责。

2.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事流程,预防“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发生。2020年重点开展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证明事项清理,没有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证明事项。

3.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推行“一站式”项目代办服务,通过组建项目服务机构、推进并联审批等措施,提升企业办事效率。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穿其中,营造依法治企浓厚氛围。区、乡、村三级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商事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大大压缩企业开办、不动产开办抵押、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的时间,全面实现“3550”,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日内、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至5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日内取得。加大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公诉力度,全年办理案件23件70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运用,全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达13家。落实涉企容错免责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实施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机制,激发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热情。

(三)强化制度保障,推进依法决策

1.完善重大决策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完善《张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对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则、程序、范围、方式,以及执行和监督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使得行政决策程序更加完善,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涉及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等政府的重大决策,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区43部门均聘请了律师,参与依法行政,发挥“法律智囊”作用,为部门有效履职提供法律保障2020年,全区107个村社区58名法律顾问达到“全覆盖”,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协助基层社会治理有力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立张湾区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积极推动落实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指导成员单位建立自我内部审查机制,近几年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四)严格机制落实规范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区26家行政执法单位(含垂直管理)“三项制度 ”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2020年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现场观摩区国税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情况,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2.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案卷开展自查,累计自查案卷1000余件开展年度执法案卷交流评查,抽查案卷50余件次,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区公安分局连续16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相关办案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推广和学习

3.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结合《司法部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针对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5个重点执法单位,围绕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履职、重点领域执法及案件办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对各乡镇街道落实村规民约审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

(五)强化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和向区政协通报区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吸纳代表委员的宝贵意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2020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8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10件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使企业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区政府注重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严格遵照规定时限,及时发布,严把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自觉在社会监督下干事,主动在法治环境中作为。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先后出台《张湾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张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强调了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涉及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涉及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诉讼均由行政主职出庭,杜绝“告官不见官”的现象。

(六)完善机制体系,化解矛盾纠纷

1.完善落实行政复议制度。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构建与上级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和市仲裁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度,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积极做好申请人的解释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贯彻律师“246”工作机制,全区党政机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得到全覆盖,有力推进了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全年累计化解矛盾纠纷650余件全面推行区乡村“周一书记大接访”制度,全年共接访3636批6628人,利用区乡村三级互联互通平台,排查矛盾、化解积案、解决问题全年信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6.35%、30.72%。“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实效发挥,区、乡两级社会治理中心先后召集25个区直部门,累计吹哨42件次,其中33件疑涉稳重大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9件长期保持稳定,有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3.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全面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10个行业调解组织、诉前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作用,全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拓展基层调解阵地建设,在黄龙镇打造全区首个个人调解室(喻剑锋调解工作室),规范业务受理和调解流程,自成立以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154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引导全社会逐步形成办事用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在红卫街道家和苑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红色物业社区民调室,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抓好关键少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营造学法用典氛围。制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形成了“学法用典”的强大声势。一是组建以汽车工业学院法学教授为首的30人专业宣讲团以及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组成的10支普法小分队,将点单式宣讲、进村入户宣讲、场院会宣讲与静态标语、横幅式宣传相结合,全区累计开展民法典宣传230余场次。二是投入2万余元,开展“民法典进万家”网络有奖答题活动,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累计参与突破11万人次。三是成功举办全区“学法用典,以竞践行”民法典知识竞赛,组织10支竞赛队伍参加角逐,全区200余名干部现场进行了观摩学习,全面检阅民法典学习实践成效,进一步营造争当民法典“宣传者、实践者、捍卫者”氛围,活动成效得到《人民网》和学习强国平台刊载推介。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完善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常态化。邀请法学专家讲解宪法法律、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内容,促进决策科学法治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干部年度学习的必修课,纳入全区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村(社区)主职干部教育培训班内容,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0年度,组织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1次,全区无纸化网学网考平均分97.22分,优秀率达98%以上,位居全市前列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3.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七五”普法顺利迎接全市验收圆满收官做细做实“法律六进”,推动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服务大局普法行”、旁听庭审等重点宣传主题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以案释法、在线答题、入户宣传、无纸化在线学习等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法治张湾建设的重要载体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法治建设指标的重要内容,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制发《张湾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6项104项考核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张湾区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张湾工作实际,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但仍存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不平衡少数单位对法治政府重要性认识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对标短板不足,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争创工作。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目标措施,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

二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落实普法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硬件、软件建设,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完善目录清单,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