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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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90312/2023-113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15:53:47
发布机构
张湾区政府办
文号


2022年,张湾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张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力打造千亿级工业示范区,努力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更加有力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年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五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升政府系统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2.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张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召开区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十四次,研究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复议改革、重大行政决策、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

3.压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发《张湾区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督办职责清单落实情况,并将《清单》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述法工作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四位一体”制度,2022年全区300多名乡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述法。

4.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2022年度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作为年度法治督察和年终法治建设考核重点内容,对5个行政执法单位、2个街道、4个乡镇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二)紧紧围绕惠民利企,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

1.全面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成26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26个单位696项事项纳入网上平台受理,通过全程网办、按时办结、快递送达,全区419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77项实现“零跑腿”。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模式,审批服务事项网办开通率99.78%,制发《张湾区探索“市场准营即入制”改革实施方案》,将25个行业许可事项纳入准营即入制改革事项清单,“一业一证”改革事项基本实行“市场准营即入制”。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营商案件做到快受理、快审查、快办结,以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涉企纠纷658件,为企业降低诉讼成本2000余万元,对涉罪的企业“四类人员”精准把握法律政策,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羁押”,不捕1人、不诉50人。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张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对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则、范围、方式,以及执行和监督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充分发挥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及规范性文件269份,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200余条。

2.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出台《张湾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规范化管理方案》,投入48万元,公开招标三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为全区60余家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审查把关合同及规范性文件500余份,参与信访纠纷调解89起,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宣讲300余场次。

3.规范政策文件制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注重“必要性”“程序性”“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发布后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确保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程序正当、依据合法。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公正文明执法更加规范

1.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结合省、市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和全区法治建设督查工作,在全区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对相关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开设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

2.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市场监督、城市管理、卫健、住建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集中交叉评查活动,治理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2次,均向涉事单位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

3.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规范化建设。印发《张湾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设置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询问室、调解室(听证室)、先行物品登记存放室、档案室和案件审核室5个功能室,统一街道执法文书,全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基础得到全面提升。

4.加强执法队伍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对全区112名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组织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监管,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五)深化行政复议改革,行政纠错功能日渐完善

1.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坚持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并优先适用,运用柔性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结案18件,其中成功调解2件。

2.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以纠错方式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通过直接纠错与间接纠错相结合,对案件事实不清、程序严重违法的案件坚决予以直接撤改,对裁量幅度等有争议的案件引入调解机制,促成案件调解、终止结案。本年度在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纠错确认违法1件,已整改到位。

3.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每年划拨10万元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扎实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合理统筹调配人员,全区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达到2人,功能室建设到位。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行政权力得到有效制约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情况,今年以来区政府共推动办结人大建议122件,政协提案116件。按照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7件,应诉率、胜诉率均达100%。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宽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全区政务信息4085条,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加大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督,规范内容审核流程,及时有效回复网民留言。

(七)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1.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53次,调解2197件,调解成功2185件,涉及金额1976万元。

2.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广新媒体普法,在抖音平台开设官方抖音账号,累计推出1111条抖音作品,积累5.9万余名粉丝关注,获得274.6万点赞。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资料5万余份,推送以案释法案例15个,辐射群众20余万人。

3.深入实施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区已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1个,已创建国家级示范村2个,市级示范村10个。共培育“法律明白人”328名,指导动员“法律明白人”在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5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00余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相比,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创新意识,欠缺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难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三是法治人才有所欠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张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紧紧结合张湾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是大力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便民、快捷“一站式”服务要求,建设标准行政复议大厅,落实改革机构编制及人员配置,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公开听证庭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备案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持续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高危行业领域重点监管相结合,探索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四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初步设计方案》,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数据接入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深化数字化城市治理重点应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重大项目、营商环境等智慧应用场景。

五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湖北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和“武当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政策,建立法治人才库,配齐、配强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加强法治战线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