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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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90312/2024-154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16:48:20
发布机构
张湾区农业农村局
文号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擘画法治建设新蓝图的重要节点。2023年度,区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开展科学立法强保障、强化执法监督提能力、落实普法宣传强素质、推进依法行政优环境为重点,强化法治思维,奋力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张湾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推动张湾区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张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础和根本支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八五”普法规划主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法治措施统领各项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张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普法法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保障工作成效。完成了《张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张湾区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具体任务分工》的整改报告;完成张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上报工作,并在局内网站进行公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互融互促,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用法、化解靠法”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学法教育,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利用局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周五集中学习等契机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为主题的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相关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二是开展网上学法。定期不定期督促在职在编人员登录法宣在线平台,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41名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学法考试,90分以上优秀率达100%,局干部考试均分达98.44分,有效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是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年初,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法治办的要求,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并与之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重大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保障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的考核。8月31日,区农业农村局就2024年张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合同邀请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李龙参与审查,9月5日,聘请李龙律师参与好邻居生态金猪养殖有限公司政策性关停补偿及资产后续管理协议审查。

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积极配合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行政执法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于强制“四张清单”,做到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配合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加强对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检查,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交叉互评和案卷评查,认真处理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好“一月一主题”活动。区农业农村局坚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执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制度。推进“八五”普法精准化、常态化、效能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作为重要任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科教股、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股室共同推进。经常学法、干事想法、遇事找法、绝不违法的思维模式和工作习惯,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六是通力协作配合,做好法治迎检工作。配合做好省市对我区法治建设及“八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及时领取法治宣传海报,在办公楼入口处张贴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与时代并进 与法治同行”、“创建法治政府 张湾区农业农村局在行动”等法治宣传标语;将十堰市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发到局工作群,组织党员干部挤时间自学,配合完成张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文件、示范户申报、遴选登记表、台账及小结等档案资料。

七是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张湾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自2021 年起组织实施,2022年3月,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张湾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至各乡镇街道、西城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经过认真筛选、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区级备案等程序,全区各行政村已申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5户。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遴选、认定及相关数据上报,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跟踪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八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一是积极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深入辖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执法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放心料,截止12月底,共出动监管人员16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100余份。二是抓好重大节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确保了重大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适时开展蔬菜、豆芽、茶叶、小水果、粮食、畜禽禽蛋、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上市时令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信息宣传力度不够。原因在于机关干部老龄化严重,大部分中老年干部主要精力放在了基层指导服务上,对法治信息重要性认识不够,措施不强,导致全年法治建设信息总量和上稿率偏低。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五个原则。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班子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强化依法履职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全年举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4次。带头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在线学法和考试任务,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考试任务,在职在编干部参学率100%,90分以上优秀率100%,局干部考试均分达98.44分。

二是履行法治职责。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局班子办公会,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落实措施、方案。

三是做到四个亲自。树牢法治思维,及时听取本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签批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请示、报告,积极配合或参与法治调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治督察活动。

四是强化述职检查。将本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

五是法治履责问责。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对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问责,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是党组领导核心。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法治绩效考核目标任务。

七是履行政府职能。树牢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整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八是依法依规决策。不断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划,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重大决策目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不断深化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疑难问题化解等工作力度。主动加强与区委办、区司法局等部门沟通,依法制定部门规范相文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九是督促提醒监督。带头尊崇宪法法律权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有关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通过民主生活会或个别谈话以及其他形式推动领导班子强化法治意识、筑牢法治思维,坚决杜绝利用职务职权影响干扰司法公正现象。

十是学法用法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部门每人每年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一月一主题”活动为抓手,在“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精准化、常态化、效能化;

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作用。利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生活在农村,人熟地熟的优势,妥善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就地解决不上交;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第一责任人法治建设履职清单完成情况统计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