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如何提取之前十堰缴纳的公积金?
来信内容: 已经与十堰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异地工作,如何提取之前十堰缴纳的公积金或者办理转移?
处理部门: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年46号)文件规定,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转移业务办理途径: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选择“转移接续”。离职提取办理途径: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登录办理。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拨打0719-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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