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索引号
011090312/2021-2904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16:02:21
发布机构
张湾区交通局
文号

一、工作进展情况:

1、调研起草:根据工作需要,张湾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5月8日代起草了《张湾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公开征求意见:于2020年6月1日通过OA系统发至各乡镇街办、西城开发区和相关单位,6月18日通过《张湾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组织论证:7月2日在区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召开由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科局、区水利湖泊局、区林业局、区自规局、柏林镇、方滩乡、西沟乡、黄龙镇、蔡家村行政负责人及蔡家村群众代表2名,法律顾问参加的论证会。

4、意见汇总及合法性审查:7月2日对论证会、张湾区政府网、OA系统收集的书面意见进行梳理归纳,同时在区司法局专家以及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合法性审查;

上述工作,严格遵循《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要求进行。

二、《办法》制订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法律依据

在《办法》的制订过程中,主要把握合法性、风险性、可行性三方面原则,即《办法》的制订和书面文字描述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并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相衔接,同时考虑了执行层面上的实际难度及风险。《办法》制订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法[2019]45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


                               张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