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张湾区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11090312/2024-626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10:26:10
发布机构
张湾区水利和湖泊局
文号

广大市民:

      为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参照《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草拟制定了《张湾区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2024430日至530日。

      请社会各界于202453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区水利和湖泊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8520642。邮箱:2366806009@qq.com


      附件:    张湾区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草案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