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张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参照《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机关草拟制定了《张湾区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在张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一个月(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直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反馈意见。
张湾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