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90312/2020-154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16:29:07
发布机构
张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尊敬的闵铁平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场管理还人们一个宁静的环境的建议》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加强广场生活噪音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加强广场管理还人们一个宁静的环境”的建议很好。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居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逐步增长,中心城区人员居住集中,而大型公共广场相对偏少,部分在广场活动市民素质参差不齐,环保意识 薄弱,忽视了广场周边居民的对宁静生活的需求,由此引发的生活噪音投诉大量增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对此,张湾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强广场生活噪音管理,组织开展多次劝导清理行动,积极处置由广场生活噪音引起的各类治安问题,对治理我市广场生活噪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噪音问题、特别是广场生活噪音是一个社会问题,既影响城市形象,又影响市民生活健康,需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依法依规治理。虽然张湾分局投入大量精力进行整治,经常性开展巡逻劝说,告知在广场锻炼跳舞老年人相关的噪音扰民问题,但效果甚微。由于建设噪音由环保局管辖,噪音鉴定权在环保部门, 构成生活噪音的公安部门依法处罚,但相关部门对生活噪音如何鉴定、鉴定程序等缺乏统一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工作衔接还存在薄弱环节,致使政府相关部门生活噪音管理存在缺位问题。

人民广场因噪音问题多次被市民投诉,张湾分局也多次安排东岳路派出所加强广场生活噪音管理。为治理六堰广场噪音问题,东岳路派出所多次向市游园管理处、车城街办、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发函,提出综合治理建议。同时组织六堰岗亭民警、巡逻人员不定时到人民广场周边巡逻,告知吹唢呐,吹笛子等在活动时降低音量不得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东岳路派出所已联合广场游园管理处在人民广场周边安装告示牌,要求早630分,晚夏天930分,冬天9点前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并召集老年活动队人员开会,宣传相关的噪音扰民问题,签订保证书。今后,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广场生活噪音治理力度,力争把广场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把广场真正建成十堰城市文明展示的窗口。

最后,对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再次表示感谢,希望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多提出批评指教,我们将虚心接受,诚恳改正,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一个新台阶。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

                                  201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