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魏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及宣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张湾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普法惠民、法治惠民”的理念,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把普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法治校园、法治村(社区)、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一、营造法治突出氛围,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一)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法治教育作为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于教学的课程设计和各个环节。在小学阶段设置《道德与法治》专门课时,德育、法治教育比重不少于30%。在初中阶段设置《道德与法治》专门教学单元或教育专题。在高中阶段的课程中设置专门的思想政治、法治课程模块,并将内容纳入考试之中。同时,辖区学校配齐配强“一校一律师”“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授课,保证每学期不少于2次。
(二)强化青少年法治阵地建设。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创建,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市十六中建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用“情景再现”的生动案例,展示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提升青少年群体学法守法的意识;在黄龙镇建设集法治宣传、户外拓展、爱国教育等多功能一体的青少年禁毒法治基地,充分发挥了寓教于乐、以案释法的功能。近年来,两个实践基地累计开展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上万余名。
(三)开展丰富的专题法治教育。辖区各中小学结合自身特色和教育教学实际,将法治安全文化纳入德育教育、精神文明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等规划中,有机融入法治元素,在入学、入队、成人礼等仪式中规范设置法治教育环节,潜移默化影响学生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同时,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组织开展生动的法治活动,如:汉江路中心小学、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中学等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晨读宪法;阳光小学组织举办法治故事演讲比赛、漫画法治等活动,以切实的参与感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张湾小学、市十三中、市四中等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利用“9·1”开学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师生、学生家长上法治课、讲授维护自身权益、防止校园霸凌等法律知识,营造“小手拉大手、护法齐参与”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创新形式搭建载体,抓好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
(一)阵地为先,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打造“乡-镇-街道”张湾法治文化“长廊示范区”,以示范点辐射带动全区法治文化氛围,在汉江街道东风社区建成全省第二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在阳光社区国瑞阳光之家建成全省第三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在汉江路中心小学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在黄龙镇双丰村建成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围绕法治乡村建设,覆盖西沟、方滩、黄龙等试点村,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带动村(居)民主议事能力提升,增强了村居民法治素养,逐步引导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多措并举,创新村居普法形式和载体。以村(社区)为单位,以乡村振兴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创新打造“法治乡村”和“小网格”两大亮点,做好村(居)民的法治宣传。一是依托法治乡村试点建设,重点结合“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等特色元素,融入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等内容,逐步推动村级达到基层民主规范有序、基层自治制度法治高效、基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同时,结合“扶贫+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宣传乡村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等专题活动,灵活采取举办村(居)民讲座、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演出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扩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实现乡村普法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二是依托城区“小网格”精细管理,把普法宣传、调解工作纳入网格日常工作内容,向居民开展日常性法律、政策宣传,确保普法工作与网格管理工作无缝对接。在各社区除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常态化宣传外,还深入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搭建“微、端”平台,编发、推送普法案例、法律法规,时时保持和群众的法治联系,几年来累计利用各类微信群进行法治宣传1000余次,推送新颁发法律及各类案例解读210余次。区政府每年投入资金,利用市房管局“智慧社区”多媒体系统在辖区30余个小区梯控、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平安创建、防控疫情、创文等视频,将普法触角向“云端、网络”延伸。三是注重公益普法,提升法治教育影响力。进一步加大公益普法力度,利用城市公交车站、公益广告牌、六堰广场LED大屏,刊播“讲法治、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法治+德治”内容,随时随地开展普惠式全民普法,进一步扩大受众群体范围,深刻培植全社会各层次、各群体的法治意识与文明信仰,有力推动法治社会、文明社会建设。
(三)创建为本,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鼓励、指导全区107个村(社区)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以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巩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基层村、社区群众法治思维的培植与形成。目前,张湾区红卫街道周家沟社区、黄龙镇双丰村分别获评全国第六批、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有力推动了区域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三、防控为基打防并举,增强群众防范各类诈骗意识
(一)成立防止电信诈骗工作专班。为切实加强防诈骗法律、知识宣传,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区公安分局专门成立防电诈工作专班,努力做好电信诈骗案件的打击与挽损工作,精选20余名业务骨干作为“防诈卫士”,总结提炼防范止损经验,做好电诈案件的取证和止付工作方法培训,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帮助被害人进行银行卡止付、冻结操作。
(二)利用新媒体开展防诈骗法治宣传。借助“平安张湾”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和新闻媒体,针对侦破的电信诈骗、刷单诈骗、“杀猪盘”诈骗等案件进行宣传,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和防范甄别能力水平,截至目前,编辑发送“防诈骗”类宣传文章、视频文稿30余篇,点击率突破10万余次,如:利用“抖音”平台发布的《诈骗“姐妹花”落网》单条获赞人数突破15万人,取得良好的防诈骗宣传效果。另外,利用酒店、商场、药店等公众场所LED屏滚动宣传,使“防诈骗”普法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版”。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打防合力。以村(社区)为单位,推动政法机关、银行、通讯运营商、保险公司、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界力量群防群治,成立“张湾防诈联盟”。创建企业防电诈微信群,将各企业法人代表、财会人员纳入微信群内,由区公安分局统一收集、汇总、管理企业信息,实时开展交流反馈,定期宣传反电诈知识,预防涉企电诈案件发案。
十堰市张湾区司法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