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90312/2021-282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09:13:29
发布机构
张湾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李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在阳光小学门口架设过街人行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张湾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阳光小学位于十堰市北京北路49号,紧邻阳光栖谷小区、福山小区和熊家湾转盘,是张湾区最大的公办小学。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多次现场核实,阳光小学门口上下学高峰时间确实存在交通拥堵的问题。据了解,阳光小学过街天桥地块属于阳光栖谷小区内道路,我们积极与国瑞阳光地产开发集团十堰有限公司沟通协商,该公司愿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承诺出资建设阳光小学过街天桥项目。目前,该天桥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启动,预计今年11月可动工建设。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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