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90312/2020-155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15:28:55
发布机构
张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张广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日间托管照料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一直以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18年12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八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堰市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民政发201835明确规定主要任务“摸清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督促赡养义务人落实主体责任,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关爱救助保护机制,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2019年4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寻访制度的通知》(鄂民政函2019158)明确规定主要任务“明确关爱联系人,严格落实寻访制度,突出关爱服务内容,督促亲情关怀照料”。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439明确规定“要建立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方法、程序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当地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各县(市、区)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张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30明确规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的作用,督促家庭成员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加快推进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在满足农村五保老人自愿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可面向社会开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日间托老、短期托养、社会代养等养老服务。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产和农村大户房屋,整合农村党员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政府用于养老服务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鼓励民间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用于养老服务。”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文件精神,张湾区民政局结合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建立三级基础台账,细化关爱服务内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落实各级工作责任、抓好养老项目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要求各乡镇民政办严格督导辖区村(社区),重点落实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4+X”基本要求(有留守老人台账、有定期探访制度、有老年活动场所、有关爱联系人),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做好X(即老年协会、为老服务组织、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文章。截至目前,全区22名留守老人基本已得到妥善照顾。

自2012年以来,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张湾区民政局抢抓改革机遇,紧紧围绕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目标,狠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打造为老宜居社区为统领,以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为手段,以满足辖区老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目的,大胆创新,探索突破,养老服务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区社会办养老院(其中:医养融合养老院3个)6个,床位1030张;社区养老院4个,床位111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4个(包括:9个农村幸福院),床位数431张,覆盖率60%;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1个。全区医疗机构设立养老院(十堰市西苑医院,东风中医老年护理院和十堰市艳湖养老中心)3个;与医疗机构签订医护协议的养老院(其中:5个农村福利院、3个社会办养老院)8个,如: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等;挂靠医疗机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其他62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的周围医疗机构,为辖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依托城乡社区居家(日间)养老服务中心监护老人3000余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

2018年8月,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印发了张湾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及管理服务的通知》(张民函〔2018〕24号)文件,对项目规范建设标准、机构服务管理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辖区各村、社区遵照执行。一是规范建设标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规模适宜、功能完善,方便实用、安全卫生”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具备日间互助照料、文体娱乐、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基本功能。集中活动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120,床位(或躺椅)不少于5张,具有与功能相配套的设施、设备,通风采光条件良好,符合消防安全、无障碍建设等相关规定,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具备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基本功能。独立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300社区公共服务站内设的一般不小于100,床位(或躺椅)不少于5张。应设置“五室一厨”,即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医疗保健和心理疏导室(可设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康复训练室、厨房,具有与功能相配套的设施、设备,通风采光条件良好,符合消防安全、无障碍建设等相关规定。二是管理服务标准。按照“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的要求,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和家政服务等市场主体,多形式、多渠道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的多样化为老服务。

我区目前用于养老体系建设资金主要靠省、市民政部门和区财政划拨解决。而实际的情况是,由于我区财力紧张,再加上没有彩票公益金,养老项目建设、运营资金主要靠省、市民政部门每年少量拨付,仅限于养老项目一次性建设补贴和社会办养老院床位运营补贴。以上原因,造成了我区已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今没有运营补贴。

2019年4月,我局为进一步加强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在各乡镇街道、西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申报辖区村社区2019年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基础上,印发了《区民政局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张民函201911号)文件,分解落实全区2019年共新建1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要求各单位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将辖区所有村社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成全区2019年精准扶贫项目。同时要求依托现有的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民服务场所,全面推进留守老人照料中心建设,确保年底65%以上的村社区建成留守老人照料中心。

“十三五”期间,全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95%,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成率到达65%。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互联网+居家养老综合信息平台)依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和远程照护等各类养老服务。相信随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将来一定可以满足辖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区民政局

   2019年8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