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90312/2020-155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10:25:07
发布机构
张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尊敬的吕细云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监督力度的建议》第31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感谢您对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市基础配套、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是关乎居民日常生活的大民生.物业管理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张湾区委、区政府历来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近几年先后出台《关于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分类管理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系,落实监管职责,规范物业相关人员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您提到加强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很好,我们均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加强科学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级网络”的管理体制。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建立自治性物业服务组织;对业委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采用宜居科技智慧平台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提高业主满意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格局,共同推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2、加强业委会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是所在地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因此加快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业委会集中统一组建自2017年5月开始启动,截止2019年8月,城区业委会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已组建完成的业委会,区房管局分批次,分街办进行了培训,以提高街办、社区监管能力和业委会业务素质,提高履职能力。目前大多数小区业主委员会能够依法履职。

3、加强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一方面,年初与辖区74家物业服务企业、107个物业小区签订了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今年各企业今年物业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将原定每年9月至次年1月开展物业企业、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多轮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由住建局牵头,市物业企业协会各街办,以及辖区企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利用创建文明城市检查契机,按照《十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在小区客服中心张贴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采用酬金制服务的小区,要定期公布物业收费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截至目前,我们已组织了四次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的考核纳入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为社会公众和各界政府部门监督,查询企业的市场行为提供服务和依据。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关心帮助。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