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90312/2021-282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09:32:59
发布机构
张湾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吉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张湾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客观分析了汉江街道刘家村及小岭以北的柳家河村、茅坪村、凤凰沟村、梁家沟村5个村交通不便和菜农无地方卖菜的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划出场地设立蔬菜销售市场和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建议。我们迅速对提案中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研究,并积极采纳了相关意见。

关于设立蔬菜销售市场。咨询相关部门,新建农贸市场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相应的场地、设施和资金具备与市场规模和主营商品性质相适应的水电、消防、卫生、环保以及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等条件我们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汇报后得知,根据十堰市城区规划控制和功能定位,汉江辖区目前有堰中蔬菜批发市场、夏家店市场、东风农贸市场3家农贸市场,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生活需求,暂新建农贸市场规划。同时,为规范农贸市场管理,除保留现有农贸市场外,商务部门明确暂不批准城区内新建农贸市场。

关于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社。近年来,我们结合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大力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已成立了刘家村十堰市幸福蔬菜合作社、凤凰沟村十堰市治宏种植专业合作社、茅坪村十堰市茅盛果蔬专业合作社、柳家河村十堰市柳家河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4家合作社在汉江樱桃销售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樱桃种植面积达5700亩,产量4800吨,产值3000余万元,将汉江樱桃通过空运远销武汉等地但在促进蔬菜销售方面作用不够明显,一是合作社组织协调能力弱化,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当地种植多数为散户,不集中连片,产量产值有限;三是蔬菜的种类和品种较少,多数为当季蔬菜,运输成本高,缺少竞争力四是缺乏品牌意识,产品缺乏品牌力,无法打入高档商超市场。

下一步,一是积极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对接,在堰中蔬菜批发市场、夏家店市场、东风农贸市场设置本地菜直销窗口,引导一部分菜农进入市场销售;二是扩大蔬菜种植规模,通过土地流转,每个村培育1-2名蔬菜种植大户,积极发展大棚蔬菜,确保产量产值;三是加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发展订单蔬菜,聘请蔬菜种植专家现场授课解决种植问题,科学化种植,主打绿色有机品牌,将新鲜时令蔬菜送入商超。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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