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卫生健康监督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5月至11月。
二、抽查方式
本次随机抽查对象从监管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事项
(一)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根据《张湾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湾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张市监联席办〔2024〕1号)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
1、牵头发起联合抽查事项(2项)
(1)清理规范生活美容机构专项计划
(2)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联合抽查;
2、配合实施联合抽查事项(3项)
(1)托幼机构、学校采光和照明进行抽检;
(2)游泳场馆经营行为联合抽查;
(3)宾馆、旅店经营行为联合抽查;
(二)区级本部门双随机抽查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文件要求,使用湖北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区级本部门“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根据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统筹协调安排
将随机抽查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将随机抽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教育、人社、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提高监管效能,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三)落实执法公开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在完成检查任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中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在完成检查任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录入“湖北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并将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附件:1.区卫健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2.2024年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表
张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张湾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