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分析报告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行政执法主体为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岗执法人员1人,在岗执法监督人员1人。
二、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2024年我局按要求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台的行政执法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退役军人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本单位主要是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就业创业、褒扬表彰和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双拥创建等工作,行政执法需求较低,2024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0件次,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集中学习涉军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学习2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示退役军人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我局工作机构设置、职责、权责清单等相关执法信息。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倾情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一事联办工作,窗口累计接待退役士兵61人,帮助办理61人次,亲情服务退役士兵“一站式”接收报到。
(三)行政执法监督情况。2024年无行政执法案件,未开展执法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成立时间较短,行政执法需求较低,工作基础较薄弱,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运用还需不断加强提升。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只有1名持证执法人员,执法力量还需加强。三是法治建设整体规划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执法和推进落实的经验不足,行政执法工作举措较新形势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行政务公开,建章立制,使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持续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组织还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参与考试,提升持证执法人员比例,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三)进一步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积极推进阳光执法,畅通退役军人诉求渠道,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手段,深入查找在为退役军人办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权力制约,把退役军人服务做的更靠前更精细。
附件: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十堰市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
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 |||||||||
单位 | 行政 机关 | 授权组织 | 受委托 组织 | 内设法制机构(个) | 内设行政执法机构(个) | 行政执法人员 | 持证行政执法人员 |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 持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0 | 0 | 0 | 0 | 1 | 1 | 1 | 1 |
说明:行政执法主体分为三类:即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受委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是指本单位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是指本单位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一般指本单位内设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4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 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单位 名称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 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其他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名称 | 行政检查计划(次) | 行政检查 实施(次) |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 发现 问题(个) | 问题 整改(个) | |||||
双随机一公开(次) | 非现场检查(次) | 综合查一次(次) | 联合检查(次) | 专项检查(次) | 其他(次)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行政检查计划次数是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拟定开展行政检查活动计划次数,行政检查实施是指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实际组织开展的行政检查活动次数。“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五)2024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3.“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本单位没有受理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