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工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索引号
011090312/2023-0414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15:13:05
发布机构
张湾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当前,春节长假结束,随着疫情放开,张湾区工贸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张湾区工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科学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

2.召开安全生产动员大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等措施,层层压实企业责任。

3.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加大对安全设施和风险较大的关键部位检查力度,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4.严禁企业“带病”复工,设备“带病”运行,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

二、加强员工教育培训

1.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复产复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上好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减少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2.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

三、强化重点风险管控

1.紧盯开停机、检维修、特殊作业等复产复工关键环节安全。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加强作业现场监护和安全管控。

2.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一律检测气体含量、保持良好通风,严防动火引发火灾、爆炸。

3.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禁令: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4.严格贯彻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四、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1.我区将根据辖区内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时间节点和监管重点,分级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认真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通过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聚力聚焦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外包施工作业、环保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结合工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以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精准检查和专项执法。

3.严禁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抢工期赶进度盲目冒险复产;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严肃查处重要岗位人员未到岗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复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