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宣、测、谈”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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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90312/2023-1075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3日 17:25:00
发布机构
张湾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罚款多少?”2月28日下午,在张湾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某企业的总经理问安技环保部长。

据悉,该局执法人员采用“查、宣、测、谈”形式,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即认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精准指出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明确提出下一步企业应完善整改的建议;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法律规定进行宣讲,作为下一步培训重要内容;精心准备安全生产试卷,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测试;围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跟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执法人员全面细致的服务,对企业问题查找精准,监管方法措施得当,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红线,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争取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模范标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