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安监发[2015]100号)第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十堰银顺工贸有限公司、十堰祥和兴液化气经销有限公司、湖北奥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十堰市瑶力工贸有限公司、湖北中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汉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所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张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2023100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