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张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张湾区湖北恒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7”一般淹溺事故评估报告》已经张湾区政府批复同意,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通过媒体或以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全文公开发布。
附件:张湾区湖北恒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7”一般淹溺事故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