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湾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多名群众电话投诉举报,在辖区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培训取得的特种作业证件无效。8月6日,张湾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协调十堰市人社局、张湾区人社局、张湾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前往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核查。
经查,该公司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试资格,所发放的“专业技能合格证书”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但该公司在接收学员报名时,已将证书样本图片通过微信告知学员,学员未提出异议后缴纳了相关费用。因投诉人与培训机构之间存在分歧,我局积极协商投诉人要求的相关诉求事项,经协商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与投诉人达成一致意见,帮助群众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我局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区别、相关法规政策以及由应急管理部门主管的相关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程序、渠道告知投诉人,帮助群众解疑答惑,做好咨询服务。
在此,张湾区应急管理局提醒报名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取证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要到有培训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然后参加计算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才能取得由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发放的证书,证书名称叫“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为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证书后,就可以从事相关工种的工作了。
下一步,张湾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强化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大力整治“培训包过”“教考一体”“无证上岗”“替考替训”等行业乱象,为安全培训行业提供一个“清朗”环境,坚持底线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