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索引号
011090312/2024-5362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17:25:00
发布机构
张湾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城经济开发区、十堰工业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地各部门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推动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一)工业企业方面。紧盯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油漆涂装、危险作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张湾区生产经营单位岗(班)前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岗(班)前安全教育培训三分钟,坚决打击安全生产“三违”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方面。严格企业停、开安全措施,制定开车(复工)方案并严格执行。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和安全技术服务指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控事故发生。突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特点,强化采掘、机电、排水、提升运输等专业或系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严禁超设计开采,坚决遏制非法违规生产行为发生。

(三)建筑施工方面。结合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期间事故风险特点,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高边坡(深基坑)坍塌、提升设备倒塌等易发高发事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项目参建各方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把复工复产关口,切实整治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五大员”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四)消防安全方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暨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宾馆饭店、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农村自建房、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和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要联合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消防逃生技能培训,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城镇燃气方面。全面排查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燃气“三件套”安装、使用推广工作,突出燃气转运点、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监管,排查整治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软管和减压阀,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隐患,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灌等违法行为,持续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领域本质安全。

(六)文化旅游方面。紧盯春季踏青出游人员增多特点,切实加强对各旅游景点、网红打卡点、民宿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治理景区道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不全,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排查游泳场馆、KTV、网吧、电竞场所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七)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监控,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着重加大国省、区乡干道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纠“三超一疲劳”、车辆带病上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防车辆严重超载、超限致桥梁垮塌;加强极端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做好“限速、控距、亮尾”工作,严防发生多车相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八)复工复产方面。紧盯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本地本行业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加强服务指导和过程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各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设施设备维保、复工复产方案制定等春季安全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因返岗思想松懈、安全意识弱化、风险辨识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张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