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202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案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1090312/2024-5364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11:21:39
发布机构
张湾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案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案表


202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案表

序号

整改责

任单位

隐患主

要内容

挂牌督

办时间

整改

结果

批复销

号时间

1

十堰市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疏散指示照明系统未通电,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第 2.0.9条之规定;
2.仓库内部分安全出口及办公区安全出口门上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 10.3.5条第 1 款之规定;

3.库房及厨房内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10.2.3条之规定;

4.室内消火栓出水充实水柱不足13m,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7.4.12 条第2款之规定;

5.场所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8.3.1 条第4款之规定;

6.场所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8.1.8 条第11款之规定;

7.库房内阴凉库、中药阴凉库、中药常温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两个,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2.3 条之规定;
8.部分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 7.1.5条之规定;

9.仓库2楼生产储存区域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10.1.8 条第2款之规定;

10.仓库2楼生产储存区域未设置疏散照明,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9条第1款之规定。

2024.1.9

1.疏散指示照明系统已按标准修复,已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第2.0.9条之规定;

2.仓库内部分安全出口及办公区安全出口门上已按标准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已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5条第1款之规定;

3.库房及厨房内电气线路已按标准穿管敷设,已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2.3条之规定;

4.室内消火栓出水充实水柱经现场测试已满足要求,已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4.12条第2款之规定;

5.场所内已按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1条第4款之规定;

6.场所内已按规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8条第11款之规定;

7.库房内已增设一个安全出口,已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2.3条之规定;

8.现场核查未发现占用疏散通道现象,杂物已被清理,已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7.1.5条之规定;

9.仓库2楼生产储存区域已按规范设置灯光疏散指示系统,已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8条第2款之规定;

10.仓库2楼生产储存区域已按规范设置疏散照明,已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9条第1款之规定。

2024.5.15

2

十堰市张湾幸福里养老有限公司

1.室内疏散楼梯宽度小于 1.1m,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1.4 条第 3 款之规定;

2.建筑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4.1 条第 2 款之规定;

3.未按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10.1.8 条第 3 款之规定;

4.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8.3.2 条第 8 款之规定;

5.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 8.1.9 条第 6 款之规定;

6.室内疏散楼梯未按规定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4.5 条第 2 款之规定;

7.部分外窗设置全封闭式防盗网,不符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2023〕37 号)第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8.厨房与其它区域未设置防火分隔,不符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2023〕37 号)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2024.2.8

1.针对室内疏散楼梯宽度小于 1.1m 问题,该场所已停用清空二楼及以上区域,不再涉及疏散楼梯问题;

2.针对建筑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问题,该场所已停用清空二楼及以上区域,不再涉及疏散楼梯问题;

3.已按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已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已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针对室内疏散楼梯未按规定设置封闭楼梯间问题,该场所已停用清空二楼及以上区域,不再涉及疏散楼梯问题;

7.已拆除外窗设置的全封闭式防盗网;

8.厨房与其它区域之间已设置常闭式防火门。

2024.6.19

3

十堰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第2.0.9条之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第6.0.3之规定;

3.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不能自动启动,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2.2条之规定;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第a)款之规定;

5.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租赁商户之间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4.5条之规定;

6.租赁商户重新装修后部分房间未设置点型火灾探测器,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2.2条第1款之规定;

7.租赁商户重新装修后部分房间未设置洒水喷头,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1.1条之规定;

8.租赁商户重新装修后未设置应急照明灯,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9条之规定。

9.租赁商户重新装修后未吊顶区域未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6.1.3条第1款之规定;

10.租赁商户内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第2.0.9条之规定;

11.配电室内电缆桥架穿越楼板及墙体处的孔隙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3.3条、第6.3.4条之规定;

12.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水池的水位显示装置损坏,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显示装置未通电,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4.0.1条之规定;

13.租赁商户的安全出口被装修造型封堵,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1.3条第2款之规定。

2024.3.15

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已修复;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已修复;

3.通过线路检查和联动变成,已实现凤口和风机之间的联动控制,可以实现自动启动;

4.已签订消防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5.产权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中明确了安全责任范围,产权单位与租赁商户签订消防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6.租赁商户已将重新装修后部分房间恢复安装点型火灾探测器;

7.租赁商户已将重新装修后部分房间恢复安装了消防喷头;

8.租赁商户已将重新装修后的区域安装应急照明灯;

9.租赁商户已将重新装修后未吊顶区域已采用直立型酒水喷头;

10.租赁商户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已修复;

11.配电室内电缆桥架穿越楼板及墙水位体处的孔隙已采取防火封堵;

12.已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水池的水位显示装置修复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显示装置通电;

13.租赁商户安全出口已畅通。

20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