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索引号
011090312/2026-14070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18日 16:26:31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西城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0719——858417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芳斤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张湾区西城开发区草店村二组61号1幢1-1-1

420303008001JC02065F00010001

91.170

农村宅基地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