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各类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有序管理,提高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水平,采用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确保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权益进行登记确权。
现将张湾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确权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0日(共15天),公示期间对张湾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情况有意见的,可于2023年8月10日前书面反馈至张湾区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19-8523535,传真:8525149,邮箱:zwqxczxj@163.com。
附件:2021—2022年张湾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确权管理台账
张湾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2021—2022年张湾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确权管理台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