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区级审定”的项目库建设程序,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3年项目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12317
张湾区财政局举报电话:8113568
张湾区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8523535
联系人:梁昭仪
通讯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45号
电子邮箱:zwqxczxj@163.com
附件: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湾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
张湾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张农组文〔2023〕5号关于印发《张湾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