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2021年度首起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索引号
011090312/2021-1066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16:04:55
发布机构
张湾区司法局
文号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力改以往“告官不见官”的消极应诉现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21129日上午,某幼儿园不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湾区副区长刘井权出庭应诉,张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时出庭应诉。

作为张湾区2021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张湾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庭审采取全程网络直播的形式,历时近三个小时,诉讼双方当事人围绕该案争议焦点,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定程序等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近年来,张湾区先后出台了《张湾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张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规则》等文件,完善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已成为常态。此次“行政首长”亲历庭审,通过“面对面”的阐释和说明,便于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