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 是否属实 | 调查与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十堰市张湾区花果火车站旁的火车站点:1.扬尘很大;2.火车卸货噪声扰民;3.多次投诉没有解决。 | 是 | 1、信访人反映的“扬尘很大”,属实。 花果火车站货场内,道砟露天存放在高站台及周边区域,吨包白云石粉存放在仓库内。发送碎石采用即卸即走方式,不贮存;发送煤炭是集装箱运输煤,货场内不进行煤炭装卸作业;白云石粉为吨包包装;道砟为水洗道砟。经调阅发送清单,2024年1月1日至5月18日,花果火车站货场共发送货物1256车皮,其中煤90车皮、白云石粉221车皮、碎石130车皮、道砟815车皮。货场内扬尘,主要是道砟、碎石装卸过程和机械、车辆行驶的扬尘。 2、信访人反映的“卸货噪声扰民”,属实。花果火车站货场噪声源,主要是雾炮机运行噪声、装载机和货车噪声、货物装卸噪声。信访人反映的“卸货噪声”,主要是道砟从货车上卸车和装载机将道砟倒入火车皮的噪声。 3、信访人反映的“多次投诉没有解决”,属实。2023年以来,我区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关于花果火车站货场环境问题投诉,针对群众诉求,我区多次现场核查处置,督促花果火车站货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噪。并于2023年3月23日向花果火车站货场主管单位中国铁 | 对接武汉武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花果火车站货场落实抑尘降噪措施。目前,货场隔音墙已修建完毕,现场配备雾炮机、洒水车进行作业,减少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完成 |
根据十堰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中央第三轮第二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的编号D3HB202405170071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 | 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车务段下达了《督办通知书》(十环张督字〔2023〕032301号),要求针对物料装卸过车中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问题立即整改。经多次协调,2023年6月,花果火车站货场将作业时间调整为8:00-11:00,14:30至18:30。2023年11月,花果火车站货场拆除原有雾炮机,并在货场北部消防水池东侧设置雾炮机一台(含5米塔式固定支架,静风射程60m),用于降尘抑尘。为切实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我区于2023年12月15日再次向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车务段致函,建议其督促花果火车站货场在货场和居民区之间修建500米隔音墙并修建相应降尘设施,消除扬尘污染。 |
以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示期7天,包含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
联系电话:0719—8224410
联系地址:东岳路古台社区居委会综合楼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