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十人社函〔2023〕11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初审,拟对十堰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64家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补助金额79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8652990
联系单位及地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
附件:张湾区2023年企业申报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公示表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张湾区2023年企业申报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