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31号)、《关于中小微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十人社函〔2022〕3号)文件要求,经我单位初审,拟对张湾区2025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8人,补贴金额8000元;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34人,补贴金额68000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8652990
联系单位及地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
附件:1.张湾区2025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张湾区2025年第二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报表;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张湾区2025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xlsx
附件:张湾区2025年第二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