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 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索引号
011090312/2023-3949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2日 10:38:50
发布机构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文号

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经递补资格复审后,因仍有部分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依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二次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相关考生认真阅读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完成递补资格复审。

一、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十堰市车城路52号张湾区教育局317室(人事股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国外、境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待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复核。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程,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如实提供所需证件资料或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附件4)。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按要求线上或线下提交《自愿放弃声明》(模板参照附件5)。

4.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19-8619556。

附件:

1.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确认表

3.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诚信承诺书

4.委托书

5.自愿放弃声明(模板)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