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明平妍同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公示

索引号
011090312/2020-1823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10:25:05
发布机构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张劳就管2020 90号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要求,经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张湾区西城经济开发区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明平妍同志2020年7-12月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贴金额4268.22元,其中:养老保险2764.8元,医疗保险1382.46元,失业保险120.96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8652990

联系单位及地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