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张湾区局近期组织抽检包括餐饮食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等11类食品170批次,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6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5批次、糕点1批次、粮食加工食品18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调味品 3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十堰市张湾区美好童年幼儿园食堂购进的香蕉(购进日期/批号:2022-09-20),噻虫胺为0.02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张湾区佳邻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批号:2022-10-08),吡虫啉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3、十堰市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邻里生鲜四九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批号:2022-10-12),吡虫啉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如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13期.docx
附件:附件2:合格信息汇总表13期.xls
附件:附件3:不合格信息汇总表13期.xlsx